宋向清: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供銷合作社大有可為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
鄉村振興戰略,是國家的一個世紀性戰略、小康戰略,也是一個民族和國家全方位崛起和復興的戰略。鄉村振興戰略,是構成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導向性、引領性、長期性、穩定性。在我看來,這個鄉村戰略又將供銷合作社推向了國家戰略的一個風口浪尖上。因為鄉村振興戰略需要供銷合作社的擔當,需要供銷合作社的引航,需要供銷合作社去做這個操盤手。
在習總書記十九大報告當中,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內容較多,有380個字。其中,具體到制度建設方面共有六點:1.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2.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3.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4.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5.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6.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綜合來看,這六次提到的制度一脈相承,上下銜接,內外結合,以內為主,已經完整地構成了未來農村農業發展的制度體系,對鄉村振興戰略來講,符合鄉村當前實際,契合鄉村振興需要。關鍵是怎么去理解習總書記這一段話中六次提到的制度?如何在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中發揮供銷合作社的作用?
一是從外部支持上講,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屬于外部因素。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從區域合作層面給鄉村振興戰略特設的牽引機,而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則是從法律上、財政上、金融上、保險上去保障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是政府支持方面給鄉村振興戰略專設的保護罩。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鄉村振興戰略必不可少的外部大環境支撐。從我國農村現實情況分析,必須通過城鄉融合發展,并且形成特定的體制和機制,實現鄉村振興戰略。借助城市資源,發揮“城”的人才、資本、技術、市場等優勢,發揮“鄉”的土地、生態環境、鄉土文化土特產品等優勢,從而實現城鄉優勢互補,加快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是農村和農業發展必不可少的政策和制度訴求。鄉村要振興,必須發展經濟、做大產業,可資金從哪來?人才從哪來?項目從哪來?技術從哪來?這些問題解決不了,鄉村振興難以實現。十九大報告提出: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這指明了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就是支持和保護規模經營、新型經營主體、農業服務體系以及現代農業等。
二是從內部制度的鞏固和完善上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顯然具有引領性、概括性,它包括了土地制度、“三權”分置制度和產權制度。其中,土地制度是核心,決定了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土地制度的合理化、穩定性是鄉村振興戰略的神經中樞,可謂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這就無疑給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在承包關系明確之后,真正地要把土地資源盤活,供銷合作社可以在土地托管的經驗基礎上,借助平臺、資源等優勢,采取多樣化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去幫助農民發揮土地的創造力。
“三權”分置,就是中央提出的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解決了“土地不干活,干活不出力,出力沒效益”的問題;圍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十九大報告當中強調,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的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就顯得非常及時準確。在這其中,供銷合作社可謂是積極參與,不管是土地資產有限公司,還是水資產礦產資源公司的成立,都需要一個公立公正令人信任的機構去牽頭指導,而供銷合作社有“腿”,各個地方都有基層社,由供銷合作社牽頭,一是政府機構可信賴度大,二是有資源可以幫助村民盤活這些土地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所以在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供銷合作社一定要與時俱進,進行適宜性改革,將幫扶農民的觸角伸得更遠一點。
三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供銷合作社大有可為。十九大報告中六次提到的制度是個大概念,還需要細化、分解,以及適應性調整。我個人認為,下一步鄉村振興戰略還需要鞏固、完善、創新一些適宜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而在這個過程中,供銷合作社可以積極參與、主動作為。
第一,農村信貸普惠制。供銷合作社可以牽頭,讓相關的一些機構支持。這個普惠制不是普遍優惠、普通優惠,而是普及到弱小群體,惠及到微企業和農村的一家一戶,讓所有農民想貸款都能貸到款,而不是再設一個臺階。
第二,農村稅收免單制。有兩層含義:一是減免稅。即便是經營性的也要劃定期限,前三年或者前幾年不收稅。二是簡化手續,集中辦理。不要讓農民朋友為了減免的三五十塊錢跑來跑去,給農民更寬松的經營環境。
第三,農村人事雙軌制。就是進村城市居民可以選擇在農村落戶,也可以選擇保留城市戶口,不要“一刀切”,給人才以自由選擇權,這對農村發展是有利的。嚴格限制城市居民進農村落戶,目的是不允許他們要宅基地等,這是偏頗的,不利于發揮人才給農村帶來的利好。未來一定是城鄉人口的雙向流動。只有如此,農村才能真正吸引來優秀人才,從而做到人盡其用、人盡其才、人盡其力。
第四,農村保險的普及制。對當前我國農村實際情況來說,許多農民是靠天靠地吃飯,最需要的是保險。供銷合作社可以牽頭農村保險普及制,讓若干保險公司共同去做惠及老百姓這樣的一個好事,讓保險給農民保駕護航,讓保險給農民治病療傷。
第五,基礎設施建設實行“汶川模式”。就是一對一幫扶,有縣城以上的城市援助建設,有大中型企業援助建設。比如現在中央提出的“廁所革命”,財政資金不寬裕的地方怎么辦?“汶川模式”非常適宜。供銷合作社可以利用已有優勢,去牽頭組織社會上的一些力量,分別解決這個村的廁所問題、電力問題、自來水問題、燃氣問題等。(記者 孔凡哲 馬紅梅/整理 王健/攝影)
(本文來源:中原合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