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策關鍵詞:“防汛抗旱”“有機產品認證”“海洋伏季休漁”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預防和預警機制,應急響應、應急保障等主要環節,提供了分災種、分級操作的準則和規范,推動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預案》對多項氣象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預案》適用于我國境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和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災害)、臺風風暴潮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堰塞湖等次生衍生災害。
《預案》根據洪澇、干旱、臺風、堰塞湖等災害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一、二、三、四級,并提出進入汛期、旱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有關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程序,及時通報國家防總,按照統一部署和任務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

為進一步完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規范有機產品認證證書、標志使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原質檢總局令第155號)等規定,認監委對2019年11月6日發布的《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認監委公告2019年第21號)附件中的《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編號規則》和《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編碼規則》進行了修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為新版《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編碼規則》實施過渡期。過渡期內,認證機構庫存的按照舊版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編碼規則生成的有機碼,可在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備案。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編碼規則》修訂管理體系文件,并做好宣貫工作。2024年1月1日起,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編碼規則》在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備案有機碼。

為加強海洋伏季休漁執法監管,切實維護好休漁秩序,農業農村部定于7月中旬開始在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步開展2022年海洋伏季休漁聯合交叉執法行動,并開展基層漁政執法相關工作調研。
交叉執法行動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現場隨機抽查”的方式,對照重點漁港海洋伏季休漁漁船名單,對應休漁漁船進行抽查和“點名”,每個漁港抽查漁船數不低于應休漁漁船總數的20%。在行動區域所列的重點海域中隨機確定海域開展執法行動,將特殊經濟品種專項(特許)捕撈漁船、養殖船(含采捕自繁自養貝類船只)、監測調查船列入重點檢查對象。加強重點案件線索梳理、研判會商,爭取通過執法行動,發現、查處一批違反海洋伏季休漁的典型案件。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