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大力實施消費幫扶!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目標到2025年,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鄉村振興全面推進,脫貧地區經濟活力和發展后勁明顯增強,脫貧地區農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國農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脫貧地區經濟實力顯著增強,鄉村振興取得重大進展,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在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意見》提出,未來15年將通過6大方面共24項措施推進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
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過渡期內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
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開展定期檢查、動態管理;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健全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
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建立農村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
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工作。持續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
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分類摸清各類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底數。確權到農戶或其他經營主體的扶貧資產,依法維護其財產權利,由其自主管理和運營。
聚力做好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工作 支持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以脫貧縣為單位規劃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加快脫貧地區農產品和食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支持農產品流通企業、電商、批發市場與區域特色產業精準對接。現代農業產業園、科技園、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繼續優先支持脫貧縣。支持脫貧地區培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打造區域公用品牌。繼續大力實施消費幫扶。 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加大脫貧人口有組織勞務輸出力度。支持脫貧地區在農村人居環境、小型水利等涉農項目建設和管護時廣泛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延續支持扶貧車間的優惠政策。 持續改善脫貧地區基礎設施條件。重點謀劃建設一批區域性和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支持脫貧地區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脫貧地區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建設,實施“快遞進村”工程。 進一步提升脫貧地區公共服務水平。加強鄉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加強脫貧地區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礎能力建設。繼續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繼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并建立長效機制,持續提升縣級醫院診療能力。繼續加強脫貧地區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和水平。 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 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 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方法。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合理確定農村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堅持基本標準,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重點加大醫療救助資金投入,傾斜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 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代繳政策。強化縣鄉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 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要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著力提升脫貧地區整體發展水平 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確定一批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從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集中支持,增強其區域發展能力。建立跟蹤監測機制,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進行定期監測評估。 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幫扶機制。繼續堅持并完善東西部協作機制,在保持現有結對關系基本穩定和加強現有經濟聯系的基礎上,調整優化結對幫扶關系,將現行一對多、多對一的幫扶辦法,調整為原則上一個東部地區省份幫扶一個西部地區省份的長期固定結對幫扶關系。 加強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政策有效銜接 做好財政投入政策銜接。保留并調整優化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聚焦支持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適當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 做好金融服務政策銜接。繼續發揮再貸款作用,現有再貸款幫扶政策在展期期間保持不變。加大對脫貧地區優勢特色產業信貸和保險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開發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對脫貧地區繼續實施企業上市“綠色通道”政策。探索農產品期貨期權和農業保險聯動。 做好土地支持政策銜接。堅決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過渡期內,對脫貧地區繼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省內交易政策。 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銜接。延續脫貧攻堅期間各項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導各類人才服務鄉村振興長效機制。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對農業科技推廣人員探索“縣管鄉用、下沉到村”的新機制。繼續支持脫貧戶“兩后生”接受職業教育,并按規定給予相應資助。鼓勵和引導各方面人才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基層流動。 全面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做好領導體制銜接。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建立統一高效的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議事協調工作機制。 做好工作體系銜接。持續加強脫貧村黨組織建設,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 做好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銜接。將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大舉措納入“十四五”規劃。將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重大工程項目納入“十四五”相關規劃。科學編制“十四五”時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規劃。 做好考核機制銜接。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脫貧地區開展鄉村振興考核時要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與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做好銜接,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
(來源:新華社 中華合作時報)